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对一宗强制侮辱妇女..
记者8日从海南省高院获悉,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对一宗强制侮辱妇女罪案件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林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而造成这一严重后果的罪魁祸首原来是“冰|毒”。
今年30岁的林某某是海南万宁人,小学文化,无业。2014年1月20日7时30分许,因吸食冰|毒,林某某产生被人追杀的幻觉,便立即带女朋友李某逃离暂住的出租屋,后搭乘公交车逃跑。
当公交车行驶至三亚市解放路时,林某某带着李某下车,跑进海滨电影院西侧的某居民小区内,之后二人来到小区一间瓦房的屋顶。
不久,林某某突然脱光自己的衣服,要李某与自己结婚,并当众胁迫、拍打李某令其脱光所有衣裤。李某被迫脱光所有衣裤。经现场公安干警多次劝导,直到当日下午5时许,林某某才带李某从房顶走下来。
三亚城郊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林某某无视国家法律,以暴力、胁迫方法强制侮辱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制侮辱妇女罪,应依法处罚。林某某在公共场所强制猥亵妇女,造成恶劣影响,应酌情从重处罚。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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