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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因故意伤害罪判处陈..


  17年前,陈琳琳(化名)与自称离异的男子谢某祥结识,直到两人生下的儿子5岁了,她才意外得知谢某祥竟是“假离婚”。
  2013年9月14日的傍晚,陈琳琳因为发现谢某祥瞒着自己偷偷与妻子聚餐吃饭,愤怒之下将谢捅伤致死。
  此前,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因故意伤害罪判处陈琳琳有期徒刑12年,陈琳琳不服提出上诉。昨日,记者获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考虑陈某具有自首等情节,减轻处罚为有期徒刑9年。
  据陈琳琳称,在儿子5岁时才识破谢某祥假离婚的圈套,导致日后矛盾加剧。
  2013年9月14日傍晚,陈琳琳得知谢某祥没有正常上班,她四处寻找,在谢的家里陈看到谢故意躲到巷子里,同时看到谢某祥的妻子。
  回到出租屋时,看到谢某祥在客厅坐着。两人就此吵了起来,谢用双手掐住了陈的脖子,后者情急之下随手抓了一把水果刀,往谢的身上刺去。谢某祥无力地侧躺在床上,儿子冲到门口打急救电话。
  陈呼叫了同事带120车去救谢某祥并带上儿子回老家,到了西安后,陈琳琳把儿子交给了弟弟,得知谢某祥抢救无效死亡,她回到了大朗派出所自首。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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