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9岁少女在惠州产后杀子被依法批捕
广东省检察院11日披露,该省一名19岁少女在惠州产后杀子被依法批捕。
2014年4月15日清晨,惠州市清洁工人黄某昌如往常一样在仲恺高新区某外资厂8号门前的十八个垃圾桶中拾捡废品。在第四个垃圾桶中他看到一个白色塑料袋,塑料袋里有一个蓝色包裹。当他打开蓝色包裹时,竟发现里面是一个死婴。黄家昌立刻打电话报警。
经惠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死者为新生婴儿,发育正常,生前被他人使用绳索勒颈致机械性窒息,合并被他人使用锐器刺戳致肝脏破裂大出血而死亡。惠州警方迅速进行立案侦查,侦查结果令人匪夷所思,实施杀人行为的犯罪嫌疑人竟是婴儿的生母,尚且只有十九岁。
惠城区检察院于2014年12月9日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批准逮捕处理。据承办检察官介绍,这位19岁的少女名叫李某静,未婚,韶关新丰人,中专文化,在惠台工业区某外资厂上班。今年4月14日凌晨3时许,李某静在其所居住的仲恺高新区某外资厂员工宿舍产下一名女婴。由于没有做好心理准备,李某静并不想抚养女婴。当时女婴不停哭泣,李某静害怕被人发现所以将婴儿杀死。当日下午17时30分许,李某静下班回到宿舍后用床垫、床单将婴儿包裹,放进一塑料袋中,丢弃在宿舍楼下垃圾桶内。直到次日早晨,婴儿尸体才被发现。
在接受讯问时,犯罪嫌疑人李某静对检察官说,“当时我杀死婴儿的时候没有想太多,她出来得太突然了,我自己没能力照顾她,也怕别人知道,就杀死她了。”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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