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19岁小伙在美容院洗文身,麻醉后死..
12日,宜宾19岁小伙在美容院洗文身,麻醉后死亡一案有了最新结果。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涉事的翠屏区雅雪美容院老板兼“美容师”丁钱安非法行医致人死亡,丁钱安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法院查明,雅雪美容院属非医疗性美容机构,经营者被告人丁钱安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不具备医学美容资质。2014年7月13日晚8时许,被害人刘志军(化名)在亲属陪同下来到雅雪美容院要求丁钱安为其祛除胸前文身。当晚9时许,丁某收取手术费2300元后进行手术,先在刘志军文身处注射了6支利多卡因注射液(麻醉剂),随后为刘志军开展祛除文身手术。手术过程中,刘志军出现全身发抖、意识模糊等症状,丁钱安等人将刘志军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刘志军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刘志军系利多卡因中毒死亡。同月15日,丁钱安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主要作案事实。案发后,丁钱安赔偿被害人亲属26万元,但双方未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一致,丁钱安未获被害人家属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丁钱安的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丁钱安属自首且赔偿了部分经济损失,依法可减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 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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