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女子为吸毒,“搬进”了禁毒队长的家
最危险的地方就最安全?
台州女子为吸毒,“搬进”了禁毒队长的家
□通讯员 李剑 本报记者 李攀
早报讯 真不知道是胆大还是愚蠢,50岁的胡某竟到禁毒大队长家的房子里吸毒。在她看来,最危险的地方或许才是最安全的地方。
事情要从上个月说起,台州椒江区公安分局禁毒大队在对戒毒人员进行梳理时,发现一个叫陈某的男性吸毒人员有复吸迹象。
经过一段时间的重点关注,警方发现陈某经常去一出租房,与一名女子悄悄会面,办案民警判断他们很可能是在做毒品交易,并把情况上报给禁毒大队大队长胡强(化名)。
让胡强感到意外的是,这间出租房不是别人的,恰恰是自己家的。
“我家的租客怎么会是吸贩毒人员?”胡强想不明白。为了不打草惊蛇,能够人赃俱获,他立即安排民警对陈某暗中布控,预备将吸贩毒人员一网打尽。
3月23日上午,民警发现陈某又往出租房方向去,就在出租房楼下将他控制住,并从他身上缴获冰|毒。
经初步审查,陈某交代,冰|毒是送给一个姓胡的女人。胡某平时与他一起住,为他提供食宿和吸食毒品。被抓前,陈某刚刚去外面买了毒品回来,买毒品的钱也是胡某出资的
当天,警方在这间出租房内将胡某抓获。
起初,她并不承认自己吸毒。民警对该出租屋进行了检查,发现了吸毒用的锡纸、吸管、冰壶等物。随后,民警对胡某进行尿液检测,试剂结果呈阳性。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胡某终于承认自己吸食冰|毒,但仍然辩称没有犯法,吸冰|毒是为了治好高血压病。
民警对其身份进行调查后发现,她现年50岁,椒江人,曾4次因吸毒被处理。
最后胡某向警方交代,她以前开过玉器店,因经营失败,离异后经常出入娱乐场所,结交了包括陈某在内的“小年轻”朋友,也因此尝试了毒品。
后来,胡某因经济拮据开始一边吸毒一边贩毒,以贩养吸。
为了防止被警察发现,她经常租了几套房子交换着住。不久前,她到一个朋友租住处玩,听说房东是一位警察 ,而且是禁毒大队大队长,心中有了歪主意,说服了这位朋友,自己搬了进去,以为这样吸贩毒就不会被查了。
(原标题:台州女子为吸毒,“搬进”了禁毒队长的家)
(来源:今日早报)
-
上一篇:涉嫌故意伤害罪的马某在一中院受审下一篇:三人同居假戏真做荒唐至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