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健身房的更衣室内假装换衣服,并伺机..
女子李某身穿运动服,在健身房的更衣室内假装换衣服,并伺机偷走一部苹果手机。日前,房山法院审理此案,并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拘役4个月。
李某今年刚满30岁,大学毕业后她先后换过好几份工作,但都感觉不如意,索性辞职回家待业。因为失去经济来源,李某的手头变得很是拮据。去年元旦前,为了“赚钱”,李某跑到房山区的一家健身俱乐部。她告诉工作人员要先体验一下再考虑是否办会员卡,随后混进了女更衣室。在更衣室里,李某一边佯装更衣,一边不停地用眼角的余光打量来健身房健身的人及她们挎包里的物品。
因为更衣室里不停地有人出入,没有人注意到李某的行为,也没有对她“脱个外套都要几分钟”的行为表示质疑。于是,李某趁一名女孩不注意时将其包里的手机拿走并匆匆离开。被偷的女孩换完衣服后,怎么也找不到自己的手机,于是报警。
警方通过李某在健身房登记的电话联系上她,案发后,她对自己的盗窃行为供认不讳。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有自首行为,从轻判处拘役4个月。
京华时报讯(记者杨凤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