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人汪海因涉嫌放火罪,被西安警方抓获
原标题:纵火嫌犯警车上说漏嘴:21年前我还杀过人
去年,蚌埠人汪海因涉嫌放火罪,被西安警方抓获。在回派出所的警车上,汪海与民警聊天时,无意中透露出自己21年前在安徽宿州还开枪杀过人。民警通过信息比对,发现汪海确有重大嫌疑。最终,汪海供述了持枪杀人的犯罪事实。日前,该案件在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汪海被判处无期徒刑。
去年上半年,在西安市莲湖区双府世家花园小区29号楼3单元502室,发生了一起放火案,西安当地警方将嫌疑人黄小灵抓获。然而,在将黄小灵带往派出所的路上,民警无意中听到了一个大消息。据民警回忆,在警车上,黄小灵说自己的本名不是黄小灵,而是叫汪海。“放火算什么,20多年前我还开枪杀过人。”对放火一事他不屑一顾。听到这,民警立刻警觉起来,并继续假装与汪海“聊天”,想了解更详细的信息。随着聊天的深入,汪海告诉民警,杀人案件发生在1994年,地点在安徽宿州市东昌路南端。
回到派出所后,民警查询发现,“黄小灵”本名正是汪海,而在1994年,宿州市的确发生了一起持枪杀人案件,且开枪者在逃,而网上追逃人员就是汪海。
时间回到1994年。当年上半年,因为在蚌埠市有一起斗殴案件和自己有关,汪海跑到宿州市投奔梁衡,通过梁衡认识张强。后来,张强与被害人王威产生矛盾,出于“义气”,汪海和梁衡帮助张强“修理”王威。其间,汪海用猎枪将王威当场射倒,王威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几人潜逃。汪海办了一个陕西咸阳市的户口,改名叫黄小灵。 近日,该案在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汪海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合并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