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趣闻

钱仁风在留给父母的照片中笑颜如花


\

  案发半年前,钱仁风在留给父母的照片中笑颜如花。

\

  钱智远守在家中,盼望女儿早日回家。

\

  今年4月6日,钱仁风的母亲(右)带着永远的遗憾离世。供图


  2002年2月,云南巧家县发生一起投毒案,3名儿童鼠药中毒,其中1人死亡。托儿所保姆钱仁风涉嫌,最终被以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时年17岁的钱仁风身陷囹圄后,多次委托律师申诉,始终坚称无罪。为其申诉的律师杨柱认为,此案在证据链上疑点重重,且仅凭钱仁风的口供就定罪,略显草率。5年前,在监狱里,钱仁风向律师下跪喊冤。在场的律师朱翰中回忆,钱仁风的案子令他很意外,“像这种被定为有预谋的案子,如果当事人入监十多年还在喊冤,至少需要打个问号。”

  “认定钱仁风有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申诉人的申诉理由成立。”今年5月4日,入狱13年后,此案迎来大逆转。云南省检察院立案复查后,向钱仁风下发了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并向云南省高院发出了《再审检察建议书》。前日,杨律师到省检领取了复查通知书。据了解,云南省高院已对此案正式立案。

  悬疑

  律师提出10大疑问

  在钱仁风案的再审申请中,律师提出了10大疑问。

  当天14人吃同一锅饭,不可能只有3名孩子中毒。同时,钱仁风也吃了那锅菜,为什么没有中毒?

  园长朱梅在案发当天的一份供述中称,案发前一年的7月,当地某局领导的儿子曾经追求过她,她没答应,后来还有人追过她,均被她拒绝。之后,她家曾经3次被盗窃,因此,追求者被公安机关处理过。根据朱梅的供述,盗窃案发生后,她家里接二连三发生事情,老房子被烧、摩托车停在大街上也被烧。朱梅认为,如果是食物中毒,那么当天其他小朋友也会中毒,她怀疑是有人报复。除此之外,她还称,平常自己的幼儿园抢了其他幼儿园的生意,也难免会产生矛盾。

  基于上述,杨律师认为,几起案件本应并案侦查,而在卷宗里,找不到一份办案人员对首要犯罪嫌疑人所做的讯问笔录。

  在涉案的药瓶上没有钱仁风的指纹。

  钱仁风用菜刀切开“耗子药”塑料瓶,可在菜刀上没有检测出毒物残留物。

  作案动机,只因为朱梅对钱仁风吼了一大声,就对朱梅有意见,从而报复投毒,这样的理由太牵强。再者在朱梅的笔录中称,其与钱仁风的关系非常好。

  毒物来源不明,在供述中,有三种说法,一是从幼儿园橱柜下面找到的,二是从家里自己带来的,三是从叔叔家里拿来的。

  具体投毒时间不清楚。

  投毒具体手段不清楚,在案卷宗显示,现场地板上找到了一只注射器。杨律师认为,当天吃了油炸汤圆,如果只是3名孩子中毒,那么只有一种可能,钱仁风用注射器只是在个别油炸汤圆里注射了毒物。

  具体是什么食物中毒不清楚,是菜还饭?

  钱仁风的有罪供述只有口供这一孤证,没有其他证据相印证。

  进城

  在路口,钱仁风和姐妹分别。从此,她们的人生道路迥然不同,钱仁风身陷囹圄,喊冤13年。

  17岁农村女孩进城打工

  宝宝园当保姆改写人生

  巧家县崇溪乡南团村钱粮社位于海拔1600米的陡峭山腰上,自然条件恶劣,种地仅能糊口,想赚钱得走到山外打工。1998年,读完五年级就辍学的钱仁风,曾认为靠自己的勤劳能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

  2001年,不满17岁的钱仁风走出大山,她进城的第一份工作是帮助巧家县一户人家带孩子。其间,她结识附近“星蕊宝宝园”园长朱梅后,当年农历九月,她入宝宝园当保姆。没想到,她的一生就此改写。

  2002年春节,钱仁风从巧家县城回到老家陪老父亲过年。大年初五,几个小姐妹要钱仁风请客,她爽快地答应了,买了10根棒棒糖。大年初六,钱仁风背着上学时用过的帆布书包,说了一句:“爸,我走了!”这一走,她再也没回来过。

  钱仁风和姐妹们翻山下坡,步行5个小时,来到金沙江边坐车。堂妹钱仁佐至今记得当时的场景:那时,大家都只是十几岁的小女孩,向往山外的世界,爱美,但没钱。如今,自己在昆明已经有了家庭,过着幸福的生活。如果当年不出意外,堂姐钱仁风也许会有一个美好的未来,至少像她一样,找一个实在人嫁了,有了自己的孩子。

  案发

  根据尸检和现场勘验,巧家县警方证实小磊的死因为“摄入毒|鼠|强”,将此案定性为“投毒案”。

  托儿所里集体午饭后

  3名孩子中毒1人身亡

  “早知道会出事,当年我就不应该让她走出老家,找个合适的人家把她嫁了。”父亲钱智远说。

  2002年2月22日的报案记录显示,当天下午5时,“星蕊宝宝园”园长朱梅之父朱明华到公安机关报案称:当天下午3时,2岁多的小磊(化名)午睡起床后,他和朱梅发现小磊的精神不好,朱梅以为是感冒,便冲了碗糖水给宝宝喝,发现没有好转,便将小磊以及另外两名出现不良反应的儿童送进医院。一个半小时后,小磊经抢救无效死亡,另两名儿童脱险。

  法医从死亡的幼儿体内检测出毒|鼠|强成分。随后,托儿所厨房里的猪肉、油、米线、大米、食盐等及教室柜子里的豆奶粉等物品也检出毒|鼠|强成分。

  当天下午,朱梅及父母、保姆钱仁风,都被带到巧家县公安局做询问笔录。

  晚报记者结合朱梅的回忆和在案卷宗,对事发当天的情况进行了梳理:

  早上5点,平时就住在托儿所里的保姆钱仁风起了床,搞卫生、烧开水。

  不久,朱梅到来,并亲自做早餐,给已经入园的八九名孩子吃。

  11点多,钱仁风煮了午饭,菜是朱梅的母亲付崇英做的,有肉、番茄和豆花。除了14名小孩,钱仁风和付崇英也吃了。

  饭后,孩子们午休,朱梅及付崇英离开了幼儿园。

  下午3时,钱仁风热了一些剩饭给午睡醒来后的小孩吃。在警方的讯问笔录中,她还具体点出此时加餐的至少9名孩子的名字。

  下午3时30分许,有3名孩子陆续出现呕吐等状况。朱梅已经回园,急忙联系家长,随后送医院救治。5时,一名孩子不幸身亡。

  笔录

  针对作案动机、时间、手法等,办案人员前后进行了5次讯问,她曾推翻了此前投毒的全部供述。

  女孩曾多次修正口供

  动机及毒源前后矛盾

  警方最终把目光锁定在1984年10月23日出生、时年17岁的钱仁风的身上,将其列为“投毒案”嫌疑人并监视居住。2002年2月25日的讯问笔录显示,面对办案人员对其涉嫌投毒的询问,钱仁风称,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

  “钱仁风,我们都是为了帮助你,客观事实是否认不了的。”面对办案人员的问话,钱仁风不吱声。笔录上清晰地记载办案人员开始“做思想工作”,随后,钱仁凤回答:“我交代。”

  从笔录记载的时间看,对钱仁风的这次讯问从当天15时,一直持续到次日凌晨3时,共12个小时。也正是这一次的笔录,记载了钱仁风的首次有罪供述——

  问:你在宝宝园内的哪些地方放过“耗子药”?

  答:“我在厨房里,用菜刀将药瓶切开后,我先后在厨房的猪油、酱油、盐巴、味精、萨琪玛,还有一个没有切开的番茄上,都放了几滴耗子药。我从厨房出来后,又先后在碗柜里的剩饭、剩面、油渣、猪肉、辣子内都放过药,随后,我又在厨房门口的茶壶、洋芋内放过耗子药。我到教室后,在教室里的豆奶粉上放过几滴耗子药,那瓶药就全部放完了。随后,将含有‘耗子药’的午饭喂给孩子们吃。”

  是什么原因,让一个花季少女狠心向无辜稚儿下毒手?2002年2月27日凌晨的讯问笔录上,钱仁风供述怨恨是其投毒的动机:“朱梅对我不好,经常吼我,做脸嘴给我看,特别是正月十一(2月22日)这天,有个小娃儿哭了,朱梅吼了我一大声,然后饭都不吃就走掉了。宝宝园乱七八糟地就丢给我一个人,我当时生气了,才放药,让朱梅出点医药费。”

  晚报记者注意到,办案人员先后5次讯问,钱仁风在第二次讯问中推翻了此前投毒的全部供述。但在办案人员的质疑和“思想工作”下,她再次承认自己作案。同时,她还将作案动机修正为,朱梅经常让她吃剩饭,想报复一下朱梅。至于毒|鼠|强的来源,钱仁风的供述也是前后不一:2002年2月26日,钱仁风在公安机关里的供述中称,“在碗柜下面的地板上看到了这瓶耗子药。”但在次日的讯问中,钱仁风又称,那瓶“耗子药”是她从家里“无意中带来的”,并藏在碗柜下面。

  审判

  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钱仁风无期徒刑。钱仁风的父亲钱智远回忆:“听到判决后,钱仁风曾大声喊冤。”

  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上诉驳回维持原判

  投毒案发7个月后,昭通中院审理了此案。

  在当年的刑事判决书上,法院认定,2002年2月22日吃过午饭后,钱仁风在“星蕊宝宝园”厨房的部分食品内投放毒|鼠|强,并拿给园内的幼儿食用,导致小磊中毒身亡,并造成其他两名幼儿住院治疗。因钱仁风未满18周岁,依法从轻处罚,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无期徒刑。

  不久,钱仁风的代理律师以“事实证据不足、遭遇警方刑讯逼供”为由上诉。当年年底,云南省高院以“事实清楚、被告已认罪,定罪准确、量刑适当”为由,向钱仁风下达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书。

  钱智远收到裁定书后,被告知女儿马上要去昆明服刑。次日,钱智远匆忙赶去见女儿,在看守所的高墙内,父女相对而泣。“爸,我真的没有做。”钱仁风对父亲说。

  园长朱梅将家产赔尽,远走他乡打工。2005年,当她返回家乡时,曾闹得满城风雨的“投毒案”风波已平息。

  这起由昭通市公安局督办,巧家县公安局抽调20余名警察侦办的案件,也成为当地警界的经典案例。

  申诉

  经过与钱仁风交谈和查阅当年的卷宗后,杨柱和杨名跨两位律师认为:“从作案动机到证据链,疑点太多了。”

  13年后省检立案复查提出再审

  钱仁风在狱中收到通知后大哭

  时光飞逝,转眼8年过去。2010年4月9日,云南行动律师事务所的几位律师到云南省某女子监狱进行法律援助,喊冤的钱仁风引起了律师们的注意。

  “看见我们就像看见了救星,跪下来哭着喊自己冤枉,监管人员拦都拦不住。”在场的律师朱翰中回忆。

  律师杨柱接手了钱仁风投毒案申诉,经过多次与钱仁风沟通,并赴巧家与其家属接触后,2010年9月7日,钱仁风和父亲委托杨柱,对当年的投毒案进行调查取证和申请再审。不久,律师杨名跨也成为了钱仁风的申诉代理人。查阅当年的卷宗后发现,司法机关认定的证据链核心,是钱仁风的口供和那个投毒的药瓶。不过,“证明钱仁风投毒的那个药瓶、注射器、切开药瓶口的菜刀上,都没有发现钱仁风的指纹。”杨柱称。

  至于钱仁风的口供,杨名跨说:“口供笔录并非直接证据,不能锁定钱仁风就是投毒案嫌疑人。”

  两位律师质疑,钱仁风在讯问中遭到了刑讯逼供。2012年10月18日,钱仁风在给杨柱的信中回忆当时的情景:“不招就要吃苦,不招就跪在地上。”

  2011年,杨柱代钱仁风向云南省高院提交了再审申请书。同年12月16日,省高院驳回钱仁风的再审申请书。此后,杨柱和钱仁风的亲属分别向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等有关部门递交申诉材料。杨柱告诉记者:钱仁风喊冤的消息传出后,钱智远和杨柱多次收到匿名短信劝他们放弃。

  2013年7月29日,云南省检察院调取了钱仁风投毒案的全部卷宗,正式立案复查。经过一年多的调查,今年5月4日,作出再审检察建议。当天,身在监狱里的钱仁风就拿到了检察建议书。对于钱仁风来说,13年了,她终于等到了这一天,激动的她哭了很长时间也未能平复心情。前天,杨柱律师前往钱仁风服刑的监狱,会面中,钱仁风说得最多的是感谢之言。

  据杨柱介绍,在关于钱仁风投毒一案的“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上称,省检察院经立案复查后认为,虽然本案现有证据尚不能证实系他人作案,但认定钱仁风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确属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申诉人的申诉理由成立,该院予以支持。并以云检刑申案建(2014)4号《再审检察建议书》向云南省高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昨日,杨柱律师已前往云南省高院复印在案其他卷宗。他透露,对此案云南省高院立案庭已经正式立案,他昨日前往省高院向办案法官递交自己的委托文书。(春城晚报 记者熊波)        

(来源:昆明信息港)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