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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4000万余元公款挪用购买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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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6日,被告人张伟在法庭上受审 摄/记者 曹博远
  为多赚点钱给女儿买房,46岁的国企出纳员张伟在任职的4年时间里,利用职务便利,将4000万余元公款挪用购买股票,但他并未如愿获得高收益。为补上挪用公款造成的亏空,张伟又以修改支票等方式,将370万公款据为己有。
  后因亏空无法弥补,张伟在家人的劝说下投案自首。今天上午法制晚报记者获悉,二中院一审以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判处张伟有期徒刑17年。
  法院查明 国企出纳 挪公款炒股贪污补亏空
  张伟被捕前任中国新兴保信建设总公司出纳,2001年入职后,逐步接触工程项目,从2007年开始,陆续参与该公司太|阳|城项目和集宁指挥部工作。
  因涉嫌贪污罪,张伟于2014年5月15日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同年5月29日被逮捕。12月11日被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法院查明,2009年3月至2013年8月,张伟担任中国新兴保信建设总公司一公司太|阳|城项目和集宁项目财务出纳,利用负责工程款收支、保管财务手续等职务便利,将两项目的工程款4000万余元转入他控制的个人银行账户,用于购买股票。案发前本金已全部归还。
  另外,法院还查明,2012年9月至2013年3月间,张伟采取修改转账支票票根、收款不入账、销毁收入凭证、修改支出凭证的方式,先后三次将公司的370万元据为己有,用于弥补其挪用公款造成的亏损。
  庭上供述 炒股赔了20多万 为翻本挪公款
  “我认罪。”在法庭上,张伟认罪。他说2007年7月到公司在内蒙古的太|阳|城项目和集宁指挥部工作,主要负责工程款的收支及报销事项。因为当地很多施工队没有对公账户,为了结算方便,公司让张伟以个人名义开了几个银行账户作为公务卡,用于收支项目的工程款。公司公章等全部财务手续都在他的手中。
  张伟说,他2009年3月开始炒股,赚少赔多,“至今总计赔了300多万。”在股票赔了20多万后,他为了变亏为盈,开始挪用公款炒股。“我把对公账户的钱先转到公务卡,再转入我的股票账户,或者把对公账户转来的钱直接转到我的股票账户里。”
  据法制晚报(微信公号:fzwb_52165216)记者了解,张伟炒股开户的户名并非他本人,而是他妻子的。案发后,侦查人员调查时,张伟的妻子说自己根本不懂股票,也不知道丈夫在炒股。
  张伟承认,眼看着亏在股市里的钱越来越多,他没办法弥补挪用公款造成的亏损,就想到公司的印章等财务手续都在他手中,可以借此弄点钱。张伟三次采取修改转账支票票根、销毁收入凭证、修改支出凭证的方式,贪污公款370多万。他承认,贪污来的钱都用在了弥补挪用公款造成的亏空上。
  “我知道错了,我去自首,这300多万元的窟窿实在是堵不上了。”张伟说。自首前的一个月左右,他意识到窟窿堵不上了,总公司财务部门也开始查他的账,“很害怕,跟家里人说了,家人督促我去自首。”
  张伟被查后,他的妻子主动退赔了10万元。
  既然炒股亏损了,为何不赶紧住手,而是继续拿公款炒股,张伟的女儿道出了缘由。庭审时,张伟22岁的女儿参与了旁听,事后她说,“我心疼爸爸,他都是为了我,他说等我毕业后,想给我在北京买一套房子,我从没想过父亲会做这样的事。”
  法制晚报(微信公号:fzwb_52165216)记者采访,张伟的辩护律师表示,张伟挪用公款炒股是想利用时间差赚点钱给女儿买房,并非为了挥霍或者个人享受。
  庭审最后,张伟忏悔,说他工作以来从未做过违法违纪的事,到2009年妻子得病,因生活压力大导致一时糊涂作案,以至于后来越陷越深。“辜负了领导的信任,也对不起家人,希望大家以我为戒。”
  判决 因贪污和挪用公款判17年
  集宁项目指挥部财务处代理副处长刘某证言显示,其曾发现在财务账上多了一笔100万元的现金支出,而实际上这项支出是不存在的。
  刘某说当时自己并不知道这里面有问题,因为他对张伟非常信任,就根据张伟给的凭证直接记账了,而没有深究。
  张伟的辩护人指出所挪公款已全部归还,未给单位造成实际经济损失,亲属向被害单位代为退赔10万元,建议法院对张伟依法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院经查,张伟系在本单位纪检部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到检察机关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交代了其挪用公款、贪污的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对其可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其挪用公款数额超过4000万元,其贪污行为给单位造成的直接损失高达300万余元,社会危害性较大,不足以对其减轻处罚。
  二中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张伟有期徒刑11年;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继续追缴张伟360万元违法所得,发还中国新兴保信建设总公司。
(来源: 法制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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