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一男子对判决不满 身浇汽油到法院“..
央广网葫芦岛11月2日消息(记者张静 葫芦岛台记者 冯玉兴)对判决不满,他开车带汽油来到法院泄愤。汽油先往身上浇,又喝了些汽油,然后一手拿着打火机,扬言要找院长,到法院闹事。
昨日,葫芦岛市绥中县人民法院对外公布,法院成功处置这起以危险方法泄愤的突发事件。因处置突发事件有功,院党组准备对此次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表现的突出个人给予表彰。
10月19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一个中年男子驾驶一辆广本越野车野蛮的撞开绥中法院停车场栏杆,将车停在了院办公大楼门口。随后,该男子坐在驾驶室里,一手拿着事先准备好的汽油,朝自己身上浇,一手拿着打火机,扬言要找院主要领导当面对话。这一幕正好被法院司机毛英男和安保人员及时发现,并立即报告办公室主任黄绍伟,黄绍伟和江永航副主任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
在多次劝说没有效果的情况下,为了稳定当事人情绪,黄绍伟要求在场人员先行撤离,回到办公楼大厅后,黄主任一方面安排应急行动部署并紧急派人调取灭火设备,以防万一;另一方面立即向刘国军院长汇报了此事。
刘国军院长接到报告后,立即与主管安全保卫的明绍权副院长赶到办公楼下,对该男子进行规劝。当该男子情绪逐渐稳定之后,被引导下车进行安检。安检人员发现该男子衣服被汽油湿透,而且由于喝过汽油,该男子浑身发抖、双手不停抽搐,精神萎靡。工作人员立即打来热水帮其清洗,拿来工作服帮其换上。并派工作人员协助赶到的120急救人员将其送到医院接受治疗。
经查,该男子肖某某,38岁,绥中县人,其妻子是贾某某故意伤害一案的被害人。被告人贾某某已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夫妻二人对判决不满,肖某某因此到法院泄愤闹事。
目前警方已经介入,正在对该事件做进一步调查。 随后,刘国军院长立即主持召开了院长办公会,对此起以危险方法泄愤的突发事件进行总结。会上,院党组共同讨论了对此次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表现突出个人的表彰事宜,并对该事件发生后的工作安排进行了详细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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