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某被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
华商报商洛讯(记者曾春)只因怀疑被骂,住在洛南县永丰敬老院的44岁男子冀某,抡起啤酒瓶击打同院68岁老人,并对其进行踩踏,最终致其死亡。近日,冀某被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冀某是洛南县永丰镇人,2015年以五保户身份住在永丰敬老院。当年8月10日16时,冀某在敬老院看电视时,与住在该院的68岁老汉焦某发生口角继而厮打。冀某在敬老院内拿了一个空啤酒瓶击打焦某头部,将焦某打倒后,又踩踏焦某胸口,致其胸肋左第六肋、右第四肋肋骨骨折。8月12日凌晨,焦某因颅脑损伤脑疝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案发当日,冀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刑拘,14天后被逮捕。近日,他被商洛市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4月1日,华商报记者了解到,冀某当时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怀疑焦某在背后辱骂自己。案发当天,冀某和焦某等十几人在敬老院一楼看电视,冀某从前排到后排质问焦某在背后说了什么坏话,尽管焦某辩称没有,但冀某还是痛下杀手。
(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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