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中院院长亲审杀人案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今天要说的这件事儿,是个十足的悲剧。5月10日,省高院组织媒体记者走进鹤壁中院,旁听这起发生在家庭内部的故意杀人案审理情况。
外出打工刚回到家,喝醉酒后的他与妻女因琐事发生争吵。之后,他拿起了菜刀,最终造成妻子身亡、女儿重伤的悲剧。
【审理】
鹤壁中院院长亲审杀人案
5月10日,鹤壁中院21号法庭内,该院院长刘明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故意杀人刑事案件。
这起案件的特殊性在于,它发生在家庭内部,丈夫朱胜利拿刀砍向自己的妻子辛小花(化名)和女儿赵小怜(化名),结果造成妻子死亡、女儿重伤。
公诉人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朱胜利的刑事责任。核对过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后,整场庭审持续三个小时。
法庭上,朱胜利说:“我愿意伏法,我愿意负法律责任。我愿意跟着我妻子走。我原谅不了我自己。”朱胜利的辩护人说,希望法庭能够从轻判决。
该案件一审当庭宣判。鹤壁中院认为,被告人朱胜利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朱胜利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朱胜利赔偿继女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6万多元。
原告和被告人均表示不上诉。法庭表示,判决书将在五日内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提出上诉。
【还原】
因家庭矛盾酒后砍死妻子
2015年7月30日,家住鹤壁淇县朝歌镇南门里村的朱胜利回到家中。晚上,为了感谢帮他介绍工作的朋友,朱胜利邀对方来家里坐坐。朱胜利称,他当晚喝了8两左右的白酒,酒后已是晚上9点多。女儿赵小怜见状,便让他到另外一个房间睡,她和母亲睡一个屋。
朱胜利说,他当时吵了赵小怜几句,辛小花也和他发生了口角。之后,辛小花拉着女儿往外走。这时,朱胜利拿起菜刀上前阻拦。
据朱胜利供述,他当时生气了,就朝妻子砍了一刀,砍到了妻子的脖子上。而尸检报告显示,辛小花颈部伤口长达18厘米,左侧第一根肋骨被砍断。
审判长刘明说,不能说朱胜利和辛小花之间没有感情,但却发生了这样的悲剧,归根结底是被告人不能正确处理家庭矛盾,法律意识淡薄。
如果被告人不酗酒,学会遇事不那么冲动,能够理性处理家庭矛盾;如果被害人能够互谅互让,不与被告人针锋相对,这个悲剧就不会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