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办证明发现自己十年前“被执行死刑”
据广东广播电视台《今日关注》微信公众号 8 月 5 日报道,现在很多用人单位,在招工的时候都要求求职者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而这件平常事近日却为广州番禺街坊陈先生带来烦恼。皆因他在上个月前去派出所开 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时候,遭到了办证民警的拒绝,而原因竟然是,他本人早在 2001 年因为犯绑架罪被执行了死刑," 被执行了死刑 "?那就是死了 15 年还要回来开无犯罪证明?摆的什么乌龙呢?
广州市民陈先生:"7 月 29 日我去市桥的富华派出所,当时的民警和我说,我在 2001 年已经犯了绑架罪,判了死刑已经执行了,按照字面意思,我是已经死了。"
2001 年犯下绑架罪,还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了死刑,这些信息被清晰记录在一份印有全国公安综合信息查询系统字样的文件上。陈先生说,这份文件是自己于本月 29 日,前去番禺市桥富华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时由民警转交给他的。
(来源: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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