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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北京方向656KM处发现一女子骑着电动三..

  前方“牛”车

  一女子为了抄近路送孩子上学,竟然不顾生命危险,骑着一辆电动三轮车在高速路上穿行,险象环生!

  5月29日中午12:30分左右,枣庄高速交警支队支队长王鹏带领民警在京台高速巡逻时,与北京方向656KM处发现一女子骑着电动三轮车,带着两个孩子,在应急车道晃晃悠悠地行驶。电动三轮车没有任何安全防护,身边的车流刷刷驶过,十分危险。

  民警随即喊话示意该女子靠边停车,该女子被拦截后依旧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存在着巨大的危险。民警问她为什么要骑着电动三轮车上高速?女子说:“我要去送孩子上学,高速比较好走。”面对女子的回答,民警目瞪口呆。

  经询问得知,该女子家住张山子镇,想要去送孩子上学,认为高速的路比较近、比较好走,所以迷迷糊糊就上来了。

  民警对该女子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骑电动车在高速行驶的危险性,叮嘱其今后要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切勿视生命为儿戏。该女子为其可怕行为后悔不已。

  为防止节外生枝,民警驱车护送该女子从峄城收费站下高速,并为其指明去张山子小学的方向,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的通行环境。

  说事学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民警对其进行了说服教育的同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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