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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警察“抓捕”卖淫女

         因与卖淫女恋爱感情受挫,田某便痛恨起卖淫活动,他决定假冒警察“抓捕”卖淫女。但因其假冒警察而办理假警|察|证,让田某涉嫌招摇撞骗罪被丰台检察院批捕。

  田某的前女友是一位卖淫女,起初田某并不知情,在偶然得知事实后两人因此分手。感情备受打击的田某开始痛恨卖淫活动,并想通过自己让卖淫女绳之以法。

  去年下半年,田某在网上找人做了一个假警|察|证,又购买了一把塑料玩具枪,打算冒充警察“抓捕”卖淫女。一切准备就绪后,田某开始寻找卖淫女的电话,并在12月28日与一个卖淫女子谈好了价格,相约在某个出租屋内交易。

  在收取了田某400元后,女子让他进了屋。随后田某便拿出警|察|证,谎称自己是警察,要求女子配合自己工作供出同伙。女子起初十分慌张,以为真的碰到了警察打击卖淫嫖娼活动,便配合田某坐在沙发上谈话。虽然女子有所怀疑,但没敢声张。

  恰巧当天,出租屋的房东前来收取房租,田某以为是卖淫女的同伙来了,便开门让其进屋,并出示了假警|察|证,表示自己正在执法,让其配合工作。虽然房东一再表示自己只是来收取房租,但田某不信,一再让其配合。看出异常的房东直接离开了房间,并报了警。

  这个变故让田某有点慌张,他便打算带着卖淫女去找真正的警察,刚出门,他们就被出警的民警逮了个正着。民警在田某的包里起获了假警|察|证和玩具枪,随后将二人传唤到了派出所。

  因冒充警察,近日,田某以涉嫌招摇撞骗罪被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而卖淫女也因涉嫌从事卖淫活动,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本案承办检察官表示,公民发现有违法犯罪行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或者通报相关违法犯罪线索,但绝不能冒充人民警察进行相关侦查活动。            

(来源:北京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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